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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更新培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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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55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13日16:04:38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更新培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X00080117MZ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更新培训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77.7600

四、服务年限: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单价

(元//天)

最高限价

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更新培训

一年

450

人民币77.76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的;5)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7)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11-142017-12-03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曙光大道27号盛美大厦11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广州市花都区曙光大道27号盛美大厦1102室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合格供应商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若信息记录暂无信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2)邮购招标文件,请将报名资料邮寄或快递至(广州市花都区曙光大道27号盛美大厦1107室)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并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300元(另加快递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账号:360200640920020593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花都公益支行),款到后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2-06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曙光大道27号盛美大厦1102室。

十、开标时间:2017-12-06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曙光大道27号盛美大厦11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11-142017-11-20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华街建设路1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86838333
  传真:86834867 邮编:5108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27号七至十一层(部位:1102室1107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66609990
  传真:020-66605567 邮编:5108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66609990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1-13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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